作者:蚌埠利天墙材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508时间:2026-03-16 03:18:10
N见习记者 黄丽 通讯员 林婷 林艳红
本报讯 莆田涵江一个体户张娟因不能要回卖狗肉货款950元,欠钱近日,不还张娟以每斤5元的拿狗价格卖给陈吓星18袋狗肉,被涵江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,肉抵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。欠钱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。不还

2010年8月初,拿狗


当月28日早上8时许,张娟因犯盗窃罪,伸手盗走买方存有848公斤的狗肉寄存卡。竟然一时冲动,张娟被逮捕归案。她将这批狗肉送到莆田市兴业冷冻厂寄存后将寄存卡交给陈吓星。